福州仲裁委员会是福州市人民政府和商会于1996年12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成立的,经福建省司法厅注册的仲裁机构。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日常办公机构,是自收自支的公益机构。主要负责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各类民商事仲裁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。根据工作需要,现公开招聘一名合同制员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。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
福州仲裁委员会莆田仲裁中心案件办理秘书岗位(1人)
工作职责: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、咨询和受理;宣传和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和仲裁调解工作;仲裁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。
2.招聘条件
1。公道正派,品行端正,职业道德良好。
2,热爱仲裁,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强,善于学习,有协调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。
3.法学本科以上学历,35岁以下,莆田人,愿意在莆田工作。2年以上法院、检察院、仲裁机构工作经验,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。
三。申请流程
(一)提交报名表《福州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填写完毕发送电子邮箱至@163.com,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4月20日。咨询电话:0591-、0594-。
(二)资格考试、笔试和面试
笔试和面试时间计划在2019年4月30日前(以官方通知为准)。资格考试、笔试和面试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和注意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。请保持沟通畅通。
四。录用
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生,由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三个月。
- 课程咨询热线:0594-/0594-